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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昌长投兴耀新材料有限公司宜昌长投兴耀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昌长投兴耀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兴发集团宜都绿色生态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宜昌长投兴耀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建阳
联系电话:1897201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