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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50KB | 2024-10-14 14:56:13 | 本地下载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红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红岩环保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宜都化工园(楚星化工磷石膏堆场)
建设单位:湖北红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俊松
联系电话:159975588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