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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宜都市枝城镇兴发集团宜都绿色生态产业园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龚捷
联系电话:186717172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