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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24KB | 2022-11-30 10:11:54 | 本地下载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兴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65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兴发集团宜都绿色生态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湖北兴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钟亮
联系电话:134698714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